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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欧庆武非法收购处置废弃电池案 被环保部通报

2016-9-13 16:30:28来源:东南网作者:
  • 导读:
  • 近日,国家环保部公布的8起典型案例中,福建省有4个案件入选,包括莆田仙游县欧庆武非法收购处置废弃电池案、宁德市凯达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通过土壤浅坑渗排危险废物案、南平市湖光纸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龙岩市长业水务有限公司干扰污染源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案。
  • 关键字:
  • 镉镍干电池

近日,国家环保部公布的8起典型案例中,福建省有4个案件入选,包括莆田仙游县欧庆武非法收购处置废弃电池案、宁德市凯达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通过土壤浅坑渗排危险废物案、南平市湖光纸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龙岩市长业水务有限公司干扰污染源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案。

2月26日,仙游县环保局、郊尾镇人民政府、仙游县公安局郊尾派出所联合对欧庆武废电池回收场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已拆解的废弃铅酸蓄电池约6吨、废弃镉镍干电池约30吨。该场未配备任何环保设施,拆解蓄电池产生的酸性废液在场区地面漫流,直接排到西侧厂界围墙边无防渗的土沟。

“拆解蓄电池产生的含重金属酸性废液未经处理直接通过PU管道排入土沟,可认定为私设暗管排放,且排放废液的土沟没有防渗,可认定为通过渗坑排放。废弃铅酸蓄电池属危险废物,该企业行为构成私设暗管和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执法人员介绍。

此外,该企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私设和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的违法行为,均符合“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有关“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涉嫌污染环境罪。企业没有取得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没有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配套任何环保设施,非法收集处置废弃电池,明显属主观故意。

该案件符合“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仙游县环保局依法将案件移送仙游县公安局侦办,并按照《环境保护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的规定,依法对企业堆放废弃电池仓库实施查封。仙游县郊尾镇政府依法对该企业进行取缔关闭。

 

(关键字:镉镍干电池)

(责任编辑: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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