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南朗河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项目整改工作。目前,通过综合治理,南朗河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已完成整改,达到了改善南朗河水环境质量的目的。
2016年12月30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要求对全省19个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其中,普洱市涉及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南朗河重金属污染控制工程。该工程列入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总投资537.93万元,主要包含清除南朗河县城段河道含重金属底泥,对清理出的底泥进行安全环保处置等内容,通过整治确保南朗河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标准,达到改善南朗河水环境质量的目的。方案印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专题听取了情况汇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该项目于今年3月底全面竣工,共完成南朗河县城段4.8千米的河道清淤工程,清理底泥约3.84万立方米;完成底泥堆场安全处置工程,石砌挡墙244.5米,铺设防渗系统1504.5平方米;完成河岸生态修复7000米,种植林木1000余株,混播草坪7000平方米;修复损毁河堤150米,建设抗滑桩40棵。
(关键字:南朗河 重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