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报道: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电力行业)》(下称《方案》)。国家发改委12月19日组织召开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全面落实《方案》任务要求,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作动员部署。当日,国家发改委还就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启动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表示,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创新实践。《方案》的印发标志着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意义十分重大。《方案》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分阶段稳步推行碳市场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国碳市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他表示,此前,国家发改委在对承担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运维任务进行公开征集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确定由湖北省和上海市分别牵头承建两个系统,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福建和深圳市共同参与系统建设和运营。下一步将全面落实好《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快碳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抓紧开展2016、2017年历史数据报送、核算与核查工作,有序推进配额分配,加快推进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并强化自身能力建设。
对于全国碳排放市场建立之后将如何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司长李高表示,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也是绿色金融发展中很重要的方面。去年七部门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到了发展各种碳金融产品的内容,但是,碳金融发展的前提是碳市场运行要稳定、可靠。对于碳市场来讲,无序的发展、过度的投机,是一种失败,一潭死水,也是一种失败。因此要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平衡,要在碳市场稳定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交易品种、交易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发改委支持在碳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开展适度的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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