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6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部署安排,并明确了85项重点任务和牵头单位。
《意见》提出,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科技攻关项目。
《意见》强调,要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促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继续提升大容量、高参数、低污染煤电机组占煤电装机比例。
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和绿色直接融资,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考核力度。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发展绿色保险,发挥保险费率调节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在国际市场开展绿色融资。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此外,《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目标。要求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上述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具有较强的宏观性和战略性,也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任务。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下一步还将深化与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域的政策沟通、技术交流、项目合作、人才培训等,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指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既要设定高标准形成倒逼的动力机制,还要增强形成发展自主意识的能动机制建设。通过形成绿色发展的共同意识和绿色标准,倒逼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实现供给和需求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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