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和全省“十二五”后三年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会议精神,榆林市近日明确了2013年至2015年的具体关闭和整合任务。据悉,2013年至2015年,榆林市将关闭70处煤矿,淘汰84处产能落后的煤矿。
榆林市政府此举是为了调整和优化榆林的煤炭产业结构,同时也是为了遏制和减少煤矿事故。据了解,参与资源整合的70处资源接近枯竭、安全状况差的小煤矿,将被实施关闭。其中41处在神木县,25处在府谷县,榆阳区和横山县分别有2处。84处被淘汰的产能落后的煤矿,主要是年产在30万吨以下的煤矿以及房柱式开采煤矿。其中神木县将淘汰34处,府谷县淘汰25处,横山县淘汰15处,榆阳区淘汰10处。
2015年之后,榆林全市的地方煤矿数目将控制在200 处左右,产量达到每年4亿吨(2011年榆林市煤炭产量为2.8 亿吨),单井平均产能达到每年120万吨以上,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0% 以上,煤矿安全形势将实现根本好转。据了解,根据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10种类型矿井,将是重点关闭对象。
同时,生态保护和安全也是重要的考量标准。10类矿井中,乱采滥挖、资源浪费、回采率连续3 年平均低于50% 的煤矿,将被关闭。此外,存在严重水害威胁和自然发火严重的煤矿,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也将被关闭。小煤矿发生1 次死亡3 人及以上事故或1 年内事故超过3 人的煤矿,将坚决关闭。
在淘汰产能方面,榆林市规定在今年年底之前,彻底淘汰房柱式开采工艺煤矿,逾期没改造的将停产整顿。具备机械化改造条件的小煤矿,全面实施机械化改造,改造为大中型矿井,未能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煤矿在“十二五”末淘汰退出。剩余储量在70万吨以下的煤矿,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在“十二五”期间采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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