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务网
正在更新
短信回放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华商务网> 有色产业> 小金属> 市场动态>

关于2014年关税对铋类相关产品关税修改的通知

2013-12-17 9:29:12来源:铟铋锗分会作者:
投稿打印收藏
分享到:
  • 导读:
  • 2013年12月11日《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 关键字:
  • 关税 铋 税率

    2013年12月11日《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2014年度关税涉及、铋类产品的税则号及调整内容如下:

 

其中,我国将对未锻轧铋(税则号ex81060010)执行1%进口暂定税率,低于3%的最惠国税率。此外对税号32.06下其他类细分出“以铋化合物为基本成分的颜料及制品”;增列税目“以钒酸铋为基本成分的颜料及制品”(税号3206.4911),最惠国税率6.5%,普通税率35%。

此 外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贸易或关税优惠协定、双边换文情况以及国务院有关决定,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贝宁、布隆迪、厄立特里亚、吉布提、刚果、 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摩罗、利比里亚、马达加斯加、马里、马拉维、毛里塔尼亚、莫桑比克、卢旺达、塞拉利昂、苏丹、坦桑尼亚、多哥、乌干达、赞比亚、莱 索托、乍得、中非、阿富汗、孟加拉国、尼泊尔、东帝汶、也门、萨摩亚、安哥拉、塞内加尔、尼日尔、索马里、老挝、缅甸和柬埔寨等38个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以及已于2013年2月自最不发达国家名单中毕业但仍处在过渡期内的瓦努阿图和赤道几内亚,共40个国家的部分产品实施特惠税率。


 

(关键字:关税 铋 税率)

(责任编辑:00955)
每日聚焦
市场动态
最新供应
最新求购
【免责声明】
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有色产业频道: 基本金属 | 小金属
中商数据-研究报告-供求商机-中商会议-中商VIP服务-中文国际-English | 钢铁产业-化工产业-有色产业-能源产业-冶金原料-农林建材-装备制造
战略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客户服务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1 Chinaccm.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华商务网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本站所载信息及数据仅供参考 据此操作 风险自负 京ICP证030535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盛世龙源12号楼 邮编:100022
客服热线:010-5166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