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荔波县明确禁止在遗产地、茂兰保护区、樟江风景名胜区和水源涵养区准入中度以上污染企业。
2013年12月26日,荔波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了《荔波县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相当于投资领域的“黑名单”,列明了企业不能投资的领域和产业,把依法合规经营的主体责任回归到企业自身,包含采矿业和制造业两个门类,煤碳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贵金属采选、稀有土金属采选等11个大类,61个小项,明确提出限制投资煤炭洗选业,循环用水率达90%以上;禁止在县境内水源地及樟江流域投资煤炭洗选业;限制投资铁矿及其他黑色金属矿开采,禁止投资黑色金属矿洗选业;限制投资铜、铅锌、镍钴、锡、锑、铝、镁矿开采;禁止投资常用有色金属矿洗选业等。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荔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一次“从无到有”的探索,是一次自我革命。今后凡不列入“负面清单”和“法不禁止”的投资领域,一律取消审批和核准,直接转为办理环节,只要符合规划就能促使项目快捷落地。同时,还将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强力推进办理事项流程优化再造,实行办理过程全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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