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成为汽车生产与消费大国,为了更好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国际竞争力,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同时作为实施十年可持续发展计划的一部分,近日工信部发布了《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将从2016年1月1日起禁止在九座以下的客用汽车(M1类汽车)中使用六种有害物质,开发新车型的制造商必须吸收这些限用物质信息。这是中国发布的首次对汽车有害物质进行管控的办法。
限制物质分别为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这些物质与欧盟和中国RoHS法规的限制相同。除镉的限值为0.01%外,其他物质的阈值限制为0.1%。从该日期起,制造商必须通过提交文档和有害物质信息表格的形式向工信部(MIIT)报告有害物质的使用情况。MIIT将进行审批。该标准仅适用于中国制造商和中外合资企业。对于现在正在生产或销售的车型,标准将逐步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生效。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我国出口汽车38.51万辆,同比下降13.5%,一方面,外部需求的减弱抑制了出口量,而另一方面,欧盟等国汽车进口技术壁垒趋严,中国汽车的出口量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在美国,需要进口汽车符合美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署(NHTSA)制定的汽车被动安全标准碰撞试验,在欧盟则是要看EU-NCAP的碰撞试验结果,最高为五星评级;排放方面,在美国市场销售的汽车必须满足环保署和加州最严苛的环保标准,在欧盟则必须达到欧Ⅴ标准;埃及规定,从2015年4月起,对进口汽车及其配件设置了10项新标准,包括轮胎、方向灯、报警器、后视镜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被禁止入境。
中国是汽车制造大国,汽车产品遍布全球22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推动外贸增长的主要力量,但是我们也必须意识到,汽车产业大而不强,在汽车技术含量、附加值方面与国外品牌的差距依旧很大并有不断拉大的趋势。
因此,对于国内汽车制造商而言,此次六种有害物质限制令,恰恰是一次修炼内功,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竞争力的大好机会,企业要积极应对壁垒,化解贸易摩擦,通过提高本国汽车的竞争力拓宽贸易渠道,促进转型升级,才能保证汽车行业更长远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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