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
鉴于黄金租赁具有办理快捷,且成本较低的优点,董事会同意该公司2017年度开展黄金租赁总余额不超过40吨(包括代理子公司租赁),并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及资金市场动态分批实施,授权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控制风险及充分发挥集团集中办理的议价优势,授权紫金矿业计划财务部统一办理。
黄金租赁是指企业以租赁方式向国内有资质的金融机构租用黄金,到期后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并支付黄金租赁利息的业务,企业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
会议还审议通过《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理财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该公司2017年度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余额控制在30亿元以内(不包括紫金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投资类理财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理财产品以银行保本型为主,理财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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