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地处沂蒙山区腹地,全县总面积1719平方公里,有296个行政村97万人,是沂蒙革命老区县之一,沂蒙精神重要发源地、红嫂精神诞生地。沂南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3万户、9.1万人,是山东省20个扶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区)之一,2018年底,全县135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退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实现稳定脱贫。脱贫攻坚以来,沂南县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当地日照资源充足、荒山荒滩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为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产业支撑。
沂南县按照统筹实施、建管结合、精准帮扶、整村提升的工作思路,由政府统筹集中安装、管护光伏扶贫电站,对电站收益实行“县级统筹、民主分配、合理设岗、动态管理”分配机制,光伏扶贫成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亮点。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52个,总装机容量44.9兆瓦,涉及全县573个行政村,其中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135个,实现了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全覆盖。截至目前,光伏扶贫电站累计发电量12258万度,实现收益10643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共计发放收益5417万元,其中1470.58万元用于村集体增收,3946.42万元用于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2万户、3.4万人增收脱贫,户均增收1793.83元。
建管结合,建立专业化运维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沂南县成立沂南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公司)作为光伏扶贫项目实施主体,全面负责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推进、资产管理、运营维护等工作。
在建站模式上,委托山东省电力设计院编制《沂南县光伏扶贫项目实施规划》,对具备安装接入条件的村,利用村委会和公共场所屋顶、院落,建设单村电站;不具备安装接入条件的村,以乡镇为单位,多个村庄联合,选择适宜安装和电网接入的荒山、荒滩等未利用地,集中建设容量不等的联村电站。目前,沂南县已建成单村电站230个、12.27兆瓦,联村电站22个、32.63兆瓦,涉及全县573个行政村。2017年6月,全部实现并网发电。
在运行维护上,鉴于电站维护专业性、安全性要求高,该县光伏电站的日常维护由县富农光伏公司统一管理,运维费用根据光伏电站发电量的多少,按照0.06元/度从发电收入中计提。同时,县富农光伏公司建立了监控平台,实时监测每处光伏电站的发电运行和安全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护人员到现场检查维修,有效保证电站稳定运行。
在风险防控上,沂南县富农光伏公司统一为光伏电站购买了财产保险,年保费根据每个光伏电站价值(在计提折旧的基础上)的2‰缴纳,保费从运维费用中支付。在发生因自然灾害、人为损害等原因导致光伏扶贫电站部分或全部损毁时,由保险公司根据损毁的比例按照投保时光伏电站价值全额赔付,赔付资金用于光伏扶贫电站的重建或维修,有效防控风险,确保光伏扶贫电站健康有序运行。
健全制度,规范电站收益分配。
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帮扶实效。帮扶精准到户是光伏扶贫带动贫困户增收的核心。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相关规定,沂南县制定了《光伏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县富农光伏公司负责全县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县扶贫办根据各乡镇贫困人口数量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到乡镇,乡镇再根据各村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程度等因素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到村。村集体按照“村增收、户脱贫”方式,在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的前提下,部分收益用于村内小型公益事业,提高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组织服务能力。光伏收入分配情况在相应平台进行公示公告。
落实精准要求,明确受益范围。在户脱贫方面,沂南县结合实际,将全县贫困人口分类为中等收入型、特殊群体型、温饱无忧型和重点关注型,对这四类人群分别落实帮扶措施,实行差异化帮扶。其中,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主要用于帮扶重点关注型中的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和弱劳动能力贫困户,对弱劳动能力贫困户通过设置公益岗位,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坚持民主决策,精准帮扶带动。在光伏收益发放上,沂南县实行“四步工作法”,确保收益精准发放到户。第一步,分析研判。村里召开由村“两委”、扶贫理事会成员参加的分析研判会,甄别出需光伏收益带动的无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贫困户,综合考虑其成员构成、家庭收入及致贫原因等情况,并讨论适合弱劳动能力贫困户从事的公益岗位。第二步,民主评议。村级召开由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扶贫理事会成员、弱劳动能力贫困户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讨论光伏收益带动贫困户增收方案。方案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扶贫办审核。第三步,乡镇审核。乡镇扶贫办对村级上报的光伏收益带动贫困户增收方案进行审核。第四步,发放收益。根据贫困户公益岗位工作情况,由镇经管站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到贫困户。乡镇及时将受益贫困户名单及补助额度上报县扶贫办备案。
扶贫扶志,激发脱贫内生动力。
根据村内公益事务需求和弱劳动能力贫困户身体状况、个人特长,合理灵活设置公益岗位。
统筹设置公益岗位。沂南县将村级扶贫公益岗位设置为3大类14种。管理服务类,主要包括社会治安巡逻员、邻里矛盾调解员、违法建设监督员、安全生产监督员、环境保护巡查员、护林防火协查员、卫生保洁协助员,主要职责是在村内经常性的巡查;政策宣传类,主要包括党的重大政策宣讲员、移风易俗宣传员、扶贫政策宣传员,主要是一些贫困老党员和有一定文化的贫困户;脱贫互助类,包括贫困户信息协查员、扶贫资产协管员、孝心基金协理员、扶贫理事协理员等,主要职责是协助村扶贫理事会,对村里扶贫资产、项目进行管理,推进扶贫有关事务。同时,根据受益贫困户行动能力和居住范围在本村内分片区设置公益岗位,便于贫困户就近从事公益工作。截至目前,共设置公益岗位20248个,其中管理服务类11859个,政策宣传类5245个,脱贫互助类3144个。
双向选择公益岗位。在村民主评议会上,对公益岗位实行双向选择。先由需光伏收益带动脱贫的弱劳动能力贫困户自愿选择岗位,对不愿从事公益岗位的,安排村两委成员和老党员做其思想工作,鼓励引导其通过自己的劳动增收脱贫,最终经民主讨论为其安排合适的公益岗位,截至目前,共动员355名贫困人口经过动员参加公益岗位。各公益岗位双向选择后,在村内公示。
实行岗位激励政策。对参加公益岗位的贫困户,每季度根据公益岗位工作开展情况,发放收益;无正当理由当季度不开展公益岗位工作或公益岗位工作开展差的,当季度不分配收益,并通过做其思想工作、与其子女沟通、在村内张榜公示等形式,督促其上岗履职。不同的公益岗位,按劳动强度、条件和能力实行差异化补助,管理服务类岗位分2-3档发放补助,每月补助不超过60元;政策宣传类岗位,每月补助不超过50元;脱贫互助类岗位分2-3档发放补助,每月补助不超过80元。
强化监督,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为确保光伏收益“真扶贫、扶真贫”,实现贫困户真脱贫,沂南县对受益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的贫困户纳入、退出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村里贫困户变化情况和光伏收益数额,每季度对受益对象及受益额度及时、灵活做出调整。
坚持民主评议。对村内贫困户情况进行分析,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符合光伏收益帮扶条件的及时纳入,不符合光伏收益帮扶条件的及时退出。
坚持公示制度。光伏电站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建设完工情况等在相应的网站和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镇、村级光伏收益分配方案、公益岗位设置等都要通过镇、村公开栏公示,光伏收益发放完成后要在村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期不少于5天,让群众全程监督,确保光伏收益始终用于贫困户增收脱贫,始终精准帮扶最需要的贫困户,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坚持全面审计。成立由县审计局、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办组成的县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监管小组,由县审计局牵头,每年开展一次审计工作,对光伏收益管理、发放过程全面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光伏收益真正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专业运维是光伏扶贫持续长效的基础。光伏扶贫电站是发展绿色能源方式之一,有效利用时间一般为15-20年,运营时间较长,对组件、设备管护要求高。沂南县采取“集中安装,统一运维、商业保障”模式,即保障了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质量,又可实时监测光伏扶贫电站运行情况,保障了光伏效益。同时,为光伏电站购买商业保险,可有效防控自然灾害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光伏电站资产及运营安全。
精准帮扶是光伏扶贫的根本要求。沂南县严格执行光伏电站收益民主分配和发放程序,将光伏收益精准发放到最需要的贫困户,保障贫困户稳定脱贫,又可带动村集体增收,强化基层基础,发挥村集体扶贫带贫主体作用,实现“村增收、户脱贫”目标。
扶贫扶志相结合是开展扶贫工作的关键。从根本上解决贫困户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是做好扶贫工作的关键一招。为做好扶贫先“扶志”工作,沂南县对弱劳动能力贫困户积极开展公益性岗位扶贫,转变贫困户思想,变“输血”为“造血”,让贫困户自食其力,有效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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