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获悉,经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日,第二轮第二批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督察已组建8个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负责对济南、青岛、东营、泰安、威海、日照、滨州、菏泽等8市开展督察进驻工作,督察进驻时间约为20天。
督察组将重点督察有关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更加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更加聚焦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进驻期间,督察组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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