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国新能源产业取得了可喜成绩,创新技术不断涌现,成本快速下降,光伏风电的出货量、装机量都领先全球,基本实现平价上网。虽然已经平价,但笔者认为当前我国新能源行业还面临一系列困境,仍需要政策引导、法律支撑,仍需要系统性顶层设计。
一、落实我国“碳达峰 碳中和”生态目标,能源转型是关键,法律完善是保障。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碳税法》,《能源法》今年刚被列入立法计划,《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目前未涉及温室气体)都有待修订。这些都涉及到大量顶层设计,不仅仅是价格问题。由于我国温室气体排放大部分来源于能源行业,因此低碳能源政策将成为“碳中和”国策的关键因素。目前气候危机已都有共识,但落地行动仍需大量法规、政策加以规范、引导。
二、我国能源秩序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局面,需要政策引导。
长期依赖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消费者习惯了资源和电力的廉价和便利,而能源清洁化需要大力的政策支撑和大量的资金投入。在市场化改革驻足不前的情况下,终端电价被固化,产业链各种矛盾日益突出,如煤电产业上下游之间,光伏、风电产业上下游之间,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之间,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新、旧政策之间,都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博弈,这是能源转型过程中的正常现象,但我们不能忽略的是能源转型是有代价的,新能源虽然已经非常便宜,但由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是间歇式能源,必须与储能技术、煤(水)电调峰、电网弹性等措施并用。因此,理顺能源秩序和利益,厘定除了新能源以外的新型灵活电力系统总成本,并适度传导至能源消费者,成为绕不过去的话题,须有强力政策加以规范。
三、平价后的新能源自身发展也面临着一系列困境,仍亟需解决。
首先,光伏、风电发电成本与各地煤(水)电标杆电价毫无关系,目前以各地燃煤基准价作为风光上网电价,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新能源发电的度电成本,取决于自然资源(风光资源强度)、当期初始投资、息税及非技术成本,这个成本可能会高于当地煤电价格,也可能比煤电价格低,煤电价格本身也是波动的,风、光发电成本也完全不同,所以以煤电价格作为新能源上网电价是背离成本和市场常理的,按照光伏、风电及储能的当期成本厘定、核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已是大势所趋。
其次,新能源行业面临着严峻的地方保护威胁。由于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愈演愈烈,各地在资源合理分配方面也确实面临一些难题,但这绝不是可以懒政的理由。目前地方普遍要求捆绑、落地制造业,要求额外投资,甚至搞起不公开的拍卖,坐地起价,导致产能严重过剩,并浪费大量人力物力,推高发电成本,企业苦不堪言。实际上强迫落地的制造业,由于当地并不具备优势,大都沦为无效产能,同时也严重耽误新能源发电项目并网投产。这方面确实亟需顶层政策,给予明令禁止。
再次,新能源产业还面临着土地、税收、环保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政策统筹支持。光伏发电占地虽大,但均未硬化土地,25年后完全可以恢复原貌,发电场内没有任何污染源,不改变土地性质,不影响泄洪和保护区功能。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正准备杀鸡取卵,征收新能源项目高额的土地使用税。风力发电除了机位、道路需要硬化,生态也是友好的,一些人总是和一台正在旋转出力、改善生态的风机过不去,因为它容易被感知,而对煤电厂烟囱产生的大量碳排放没有概念,因为它看不见摸不着。一些地方的旧烟囱依旧冒烟,但正在改善气候的风机却被拆除。
最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用能问题也经常受到误伤。随着全国用能指标的缩紧,各地用能都有严格限制,由于工业硅、多晶硅、硅片、光伏玻璃等属于高载能行业,目前有关部门并未制定绿色能源产业用能的豁免政策,导致能耗一刀切,行业已多次声明光伏电池制备过程能耗仅为其发电总能量的5%以内,而且无污染、低排放。呼吁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光伏产业的用能悖论,对绿色能源产业链用能问题给予全力支持,确保供应链安全。
总之,平价时代来了,但今年新能源发展步伐却大幅放缓,发人深省。无补贴的时代,我们仍需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和引导,特别是在“碳中和”行动落地、理顺能源治理秩序、放开可再生能源用地用能指标、杜绝地方保护等方面,仍需要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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