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0号),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财税〔2015〕78号、财税〔2019〕90号文中除“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外同时废止。
公告进一步细化了享受政策的条件,强化了公示、核实、复查等监管程序,兼顾了回收环节简易征收和区域执行尺度统一,指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各级部门存在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地方政府返还增值税可能成为历史。
在财税〔2015〕78号文执行过程中,存在退税界定不清的情况,严重扰乱了铜加工行业公平竞争,加剧了产能过剩,尤其是铜杆铜棒行业更甚,此公告执行之后,长期困扰铜加工行业不公平竞争现象有望得到改善,有助于铜加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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