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长沙县农业农村局了解到,2022年度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工作即将启动,凡在长沙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注册地在长沙县的示范农场、示范合作社的都有资格进行申报,最高补贴可达100万元。
此次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薯类、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依托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实施主体”),优先支持在田头市场、乡镇产地市场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实施主体,实行总造价和单个主体“双限”比例,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且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高于100万元。实施范围、产业类别和补贴标准暂时参考2021年政策执行。
此次实施提前研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紧密结合主导产业,以该项目为引导,整个各方力量,在县域内整体布局建设包括田头设施,冷链集配中心等在内的产地设施网络,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成网配套,服务网络向农村延伸,整体提升农产品上行能力,该建设项目项目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产业振兴紧密结合。
目前,长沙县正在开展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摸底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正在填写需求摸底统计表并对实施主体进行排名推荐,该摸底情况将作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任务分配的依据。符合条件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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