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公布最新的森林资源年度监测报告。监测数据显示,至2013年,全省森林面积604.78万公顷,森林蓄积2.6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0.89%,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4291.63亿元;与上一年相比,分别增加了0.72万公顷、1277.60万立方米、0.07个百分点、313.58亿元。在最新一轮的国家监测中实现连年持续增长,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分析各项监测数据还可以看到,总体上,浙江森林正由“数量持续增加”向“数量增加、质量提高与结构改善并进”的方向发展。取得这一成效,得益于近年来浙江开展的各项生态建设工程和林业工作,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支持。2011年,浙江省启动了“1818”平原绿化行动。省委书记夏宝龙连续5年主持召开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各级政府积极落实,平原地区20多个县(市、区)年均投入绿化资金超过1亿元,年均增绿1万亩以上。至2013年,全省完成平原绿化任务181.8万亩,累计投入330.7亿元,平原区林木绿化率达到18.1%,提前两年完成目标任务。全省上下广泛开展“关注森林”活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8个,省级森林城市46个、森林城镇177个、森林村庄1094个。
为提高森林质量,浙江省制定出台了《浙江省财政林业补贴资金与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2013年省级以上投入4.13亿元。全省突出建设重点,完成沿路沿河森林抚育106万亩,培育大径材125万亩,实施松林阔叶化改造等综合抚育40万亩。2008年以来,省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600万元,培育珍贵树种苗木2700万株,面向全社会赠送苗木2500余万株,折合造林面积近34万亩。积极探索以容器苗为主的造林经营模式,逐步总结出纯林营造、林下补植、套种混交等多种珍贵树种造林科学经营模式。实施新的《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天然阔叶林和珍贵树木等实施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