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晚间,攀钢钒钛公告,9月22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鞍钢集团投资(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为卡拉拉矿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贷款并转换为股权的议案》,决定鞍澳公司为卡拉拉提供额外3000万澳元的股东贷款,并将鞍澳公司对卡拉拉提供的共计6000万澳元股东贷款全部转换为卡拉拉的股权。
公司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批复,其对鞍澳公司收购卡拉拉2.16%的额外股权、鞍澳公司持有卡拉拉股权比例增至52.16%一事无异议,批复有效期至2014年11月13日。根据鞍澳公司与卡拉拉、金达必已签署的《可转换从属股东贷款协议》,FIRB的批复触发了股东贷款转股的条件。
卡拉拉成立于2007年8月20日,在澳大利亚西澳大利亚州从事铁矿勘探、采选及销售业务。鞍澳公司和金达必各持有其50%股权。
在取得FIRB批准的前提下,鞍澳公司将向卡拉拉提供第二期3000万澳元贷款,卡拉拉将偿还金达必前期注入的3000万澳元贷款资金,同时金达必不再回购鞍澳公司向卡拉拉提供的第二期3000万澳元贷款,在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后,鞍澳公司将两期各3000万澳元的贷款转为卡拉拉股份,约定价格为每股4.31澳元。卡拉拉将向鞍澳公司发行13,907,283股股款已缴足的卡拉拉普通股。届时,鞍澳公司将持有52.16%的卡拉拉已发行股份(假定未发生其他股权转让或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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