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印尼、日本和韩国热轧钢板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免税终裁:自中国、印尼、日本和韩国进口的涉案产品满足免税条件,因此建议议会秘书免除自上述国家进口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08.52.00。
2015年5月28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印尼、日本和韩国热轧钢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免税立案调查。
另外,同日澳大利亚也对原产于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热轧钢板作出反倾销免税调查终裁,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08.27.00。裁定来自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的涉案产品满足免税条件,因此建议议会秘书免除自上述国家(地区)进口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
2015年5月27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热轧钢板进行反倾销免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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