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不锈钢板材和带材(Stainless Steel Sheet and Strip)双反案中的反补贴案作出紧急情况初裁:基于起诉方于2016年5月6日提出的该案存在紧急情况的主张、提供的相关证据信息及该反补贴案的涉案产品在案进口数据,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Ningbo Baoxin Stainless Steel Co.,Ltd.)、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Shanxi Taigang Stainless Steel Co.Ltd.)、大明国际进出口有限公司(Daming International Import Export Co Ltd.)及其他不锈钢板材和带材出口商或生产商存在短期内大量出口涉案产品(一般指自立案申请之日起最少3个月内出口量增加15%以上)以规避可能作出的肯定性裁定结果的紧急情况。该紧急情况终裁将与反补贴终裁一并发布。
2016年3月4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华不锈钢板材和带材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19.13.0031、7219.13.0051、7219.13.0071、7219.13.008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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