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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布了美国诉中国取向电工钢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争端案的裁决报告。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注意到,上诉机构虽未推翻专家组的主要结论,但支持了中方关于调查机关在价格影响评估中不需要证明价格影响与倾销或补贴进口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等观点,并指出专家组的相关法律解释和适用是不适当的。
该负责人指出,对于本次上诉涉及的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有关条款,世贸组织各成员存在不同理解,因此上诉机构对这些条款的含义作出澄清,有助于各成员调查机关正确适用反倾销和反补贴规则。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在本案专家组阶段,世贸组织专家组在使用“可获得事实”计算应诉企业补贴率、应诉企业倾销幅度的信息披露、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补贴利益的信息披露等争议问题上,支持了中方主张,裁定中国贸易救济调查机关的做法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美方未就以上方面提出上诉。
该负责人表示,中方将认真评估上诉机构报告和专家组报告,按照世贸组织规则妥善处理本案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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