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食品有保质期,家电产品也一样。《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目前已正式实施。《通则》规定,家电生产厂家要对生产的家电产品标明安全使用期限。不过记者日前在走访卖场时却发现,几乎所有在售家电都未见安全期限。业内专家指出,《通则》的发布对行业能够起到规范作用,对整个行业是有利的,不过当前主要难题就在于如何真正落地。
在售家电
均未见安全期限
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的《通则》规定,要求家电和类似用途电器标识内容中要涵盖安全使用年限。且在安全使用年限内,电器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是指从消费者购买日期开始计算。
不过,记者日前走访朝阳区数家家电卖场时发现,几乎所有在售的冰箱、空调都未见到“安全使用期限”。值得注意的是,很多品牌的产品甚至连生产日期都标识在偏僻的位置。“我很少关注所买家电的生产日期,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它们。”正在购买家电的张先生告诉记者。
业内专家对此表示,家电销售的这种情况较为普遍,很多企业是怕生产日期太直观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从而影响产品销售。毕竟家电企业的库存率一直居高不下。
生产企业
对新规反应消极
有调研数据显示,我国有高达45.3%的消费者不知道家电还存在使用年限,超三成消费者家中还存在“超龄”家电使用现象。对于这些超龄家电来说,其实是存在很大的潜在危害的,不仅对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危险,同时也是家中的“电老虎”。
家电产业研究专家陆刃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则》的出台将有利于市场规范,对消费者来说也将是购买家电时的一个参考依据,但是当前落地很难,需要一段时间来完善和磨合。
家电分析师梁振鹏也认为,尽管《通则》已经出台,但是工商、质检部门往往没有按照其规定清查,而企业的自觉性较差,从而导致当下这种“落地难”的局面。中投顾问家电行业研究员任敏琪分析称,“落地难”与政府对家电行业的监管不严是分不开的。此外,还与使用期限标识影响产品销售有关,这容易导致生产企业的消极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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