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开平区、丰南区、滦州市、迁西县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平区全域实施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需要,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开平区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2022年3月19日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后实施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开平区全域所有村(居)、居民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居民小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防疫工作需要和防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群众要按照要求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区商促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以及各镇街要全面做好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群众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社区(村)。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7.区公安分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8.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群众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开平区疫情防控屏障。
开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丰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丰南区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切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丰南区全域严格实行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2022年3月19日18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
(1)高速出入口(4个):长深高速丰南口、长深高速田庄口、唐曹高速工业区口、沿海高速丰南南口,以上高速出入口实施封控,禁止出入,涉及民生物资运输车辆引导至长深高速南湖口驶出。
(2)国省道(8个):205国道田庄检查站、205国道黄各庄镇双坨村北、沿海公路天津界、沿海公路曹妃甸界、唐曹公路范庄收费站、唐曹公路大新庄镇与六场交界处、唐港线钱营镇崔庄子村西、唐港线钱营镇东桥北坨村东,以上国省道只允许过境大货车通行,其他车辆禁止通行。
(3)城区道路(8个):青年路与南湖大道交口、二环路与南湖大道交口、学院路与南湖大道交口、唐胥路与国丰大街交口、运河东路与南湖大道交口、铁西路与南湖大道交口、欣胥路与南湖大道交口、站前南路与南湖大道交口,以上城区道路禁止通行。
(4)外围道路(11个):汇丰大街胥各庄镇岭子上村东、稻胥路胥各庄镇高庄子村东、董稻路黄各庄镇张家博乐村东、于唐线大齐各庄镇北、于唐线小集镇大孙庄村南、丰碱线黑沿子镇东丰南界、163乡道大新庄镇黄米廒村南、大碱线西葛镇东尖坨大桥北、邱柳线岔河镇北、运河景观路东田庄界、南岳线南孙庄镇小李庄村西,以上外围道路禁止通行。
3.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保持相对静止,并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全区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出入口24小时值守。除持有疫情防控排查工作证明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允许进出外,其他人员不进不出。
5.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以户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6.严格基本生活保障。区市场监管局、商促局、发改局结合各镇街,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
7.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8.区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9.封控期间,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共同筑牢我区疫情防控屏障。
丰南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滦州市全域实施封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需要,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滦州市全域实施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2022年3月20日6:00实施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滦州市全域。所有村(居)、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社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防疫工作需要和防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要按照要求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商促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以及各镇(街),全面做好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群众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社区。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7.公安局、交通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8.防控办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滦州疫情防控屏障。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的通告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迁西县全域实施严格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控时间:自2022年3月19日24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封控区域:迁西县全域。
三、全县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设置检查点24小时专人值守,各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严禁外出和聚集,保持相对静止。县市场监管局、商促局等单位会同各乡镇(街道)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同时,各乡镇(街道)高度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四、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五、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一律停止营业。
六、县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将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七、封控期间,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社区(村)。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
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域实施严格管控管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唐山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遵化市全域实行严格管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始时间:自2022年3月20日7:00时起,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另行通知。
二、管控区域:遵化市全域。
三、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所有人员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全市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持有疫情防控工作证明、有特殊出入需求等情况允许进出外,其他人员不进不出。
五、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社区)以户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六、严格基本生活保障。商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发改局结合各乡镇(街道)、村(居),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七、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茶楼、游戏厅、沿街店铺等人员聚集性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八、市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实行严格秩序管理,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九、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举报电话:0315-6613000),共同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屏障。
遵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市重点场所管控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全市全面进入应急状态。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唐山市防控办有关要求,现将加强全市重点场所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市范围内旅游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规划馆、城市书房、农家书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暂时关闭,恢复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自即日起,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时关停,全部停止所有教学培训活动,恢复开班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三)自即日起,网吧、游戏厅、KTV、电影院、棋牌室、台球室、游泳馆、健身房、瑜伽馆、足浴店、养生会所、按摩店、洗浴店、酒吧、茶社、小旅店等相对密闭场所暂时关闭,恢复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要加强监督检查,凡私自营业一律依法严处。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饭店、药店、医疗机构、车站等重点场所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入人员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杜绝人员聚集。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加强通风消毒,尤其是加大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施的清洁消毒频次。
(五)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探视,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婚姻登记机关实行预约服务,引导群众错峰办理婚姻登记。殡仪馆暂停遗体告别仪式和守灵服务等人员聚集活动。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开展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撒放、植树区骨灰安葬等群体性活动。
(六)所有露天公共广场、公园、体育场等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
(七)各村(社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根据风险情况,按照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相关管控政策进行严格管理。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全县疫情管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全县全面进入应急状态。为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加强全县重点场所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县范围内旅游景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规划馆、农家书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场所暂时关闭,恢复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二)自即日起,全县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时关停,全部停止所有教学培训活动,恢复开班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三)自即日起,网吧、游戏厅、KTV、电影院、棋牌室、台球室、游泳馆、健身房、瑜伽馆、足浴店、养生会所、按摩店、洗浴店、酒吧、茶社、小旅店等相对密闭场所暂时关闭,恢复开放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属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凡私自营业一律依法严处。
(四)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饭店、药店、医疗机构、车站等重点场所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入人员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杜绝人员聚集。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运垃圾,加强通风消毒,尤其是加大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施的清洁消毒频次。
(五)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探视,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婚姻登记机关实行预约服务,引导群众错峰办理婚姻登记。殡仪馆暂停遗体告别仪式和守灵服务等人员聚集活动。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开展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撒放、植树区骨灰安葬等群体性活动。
(六)所有露天公共广场、公园、体育场等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
(七)各村(社区)、居民小区进行封控管理,保留一个出入口,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出。
乐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全市实施疫情防控临时性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我市全市行政区域实施临时性交通管制,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自2022年3月20日零时起实施每天24小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高速公路)。
三、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相关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疫情防控、民生保供、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它车辆原则上禁止通行。市民遇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可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或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迁安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并经核验行程码、健康码及有效核酸检测证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通行。
四、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
(关键字:唐山 封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