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大气污染“冬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严格管控燃煤、扬尘、面源污染、工业排放、机动车尾气,全面启动今冬明春大气污染“冬防”攻坚行动。
《方案》明确,“冬防”工作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2025年4月8日结束,为期6个月。“冬防”范围涵盖集团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异地单位同步落实属地政府“冬防”工作要求。
《方案》明确了“冬防”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要强化煤质管控。要开展煤质监测,严格执行煤炭质量标准,严禁采购劣质煤。要持续巩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燃煤锅炉达标排放。
二要加强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加强道路扬尘防治,加强物料运输车辆监督管理,持续加强扬尘防控,有效降低污染风险。
三要持续加强污染源综合治理。要加快钢铁超低排改造进度,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主体设备超低排改造。要全面落实《嘉峪关市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要加强已建成火电、钢铁、电解铝等相关产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要持续推进重点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控安装联网工作,完善重点行业环境监管体系。
四要强化移动源车污染治理。要有序推进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清洁能源替代,强化机动车“环检、安检、综检”三检合一、排放检验与维修、积分制管理等制度落实,确保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五要加强生活面源污染治理。要做好油烟治理措施,强化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要禁止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和“烧荒”等“四烧”行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严格按照厂容厂貌管理文件执行,严格落实禁烧规定。要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各项规定宣传力度,减少空气污染,保护环境。
六要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要更新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和重点行业企业应急减排绩效分级,进一步完善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共同协作,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大气污染“冬防”主体责任,树牢红线意识,分解落实各项任务,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要广泛开展大气污染“冬防”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大气污染危害等知识宣传到位,不断增强员工保护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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