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数次征求意见以及修改,汽车三包政策终于正式亮相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购买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之内的家用汽车产品都可以享受“包修、包换、包退”。新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汽车业的井喷式发展,使得我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和生产地。然而光鲜的背后,对于汽车消费者的保护却远没有达到汽车大国应有的水平,汽车消费纠纷日益增多。据统计,2012年全国私人汽车拥有量超过8560万辆,201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家用汽车投诉7755件,涉及售后服务问题的投诉占17.7%,高于其他商品和服务的平均水平。
12年的利益博弈
众所周知,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保障我国消费者的利益,有利于规范车企及销售者行为,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
早在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准备起草汽车三包草案,次年组织召开汽车三包讨论会,然而汽车厂家对此则表现抵触。2004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2005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再次召开汽车三包讨论会,但各方在核心问题上仍未取得一致,汽车三包此后陷入沉寂。
“汽车三包难出台的最大阻力来源于汽车厂商。”有业内人士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指出,对于汽车厂家来说,汽车“三包”政策一旦推出,无疑会大大提高产品和运营成本,特别是对于我国中小汽车企业,由于资本和技术的不足,“三包”政策对这些企业的经营将带来一定程度的阻碍。
除此之外,有报道指出,还有一方面源于汽车三包的实施细则不好界定,汽车属于科技含量较高的产品,其质量问题成因复杂,不仅涉及汽车本身,还可能涉及道路、设施以及驾驶人的原因,因此,在判断汽车质量问题的责任归属时就会显得尤为复杂。鉴于汽车产品的复杂性以及历史原因,汽车行业不愿承担过重的责任,导致汽车“三包”规定迟迟不能出台。
不过,沉寂6年之久的汽车三包,终于在2011年迎来转机。这一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再一次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召开了听证会,听取消费者、生产商、行业协会、销售商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紧接着,2012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再度发布了修改后的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并于2012年6月27日审议通过,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何质疑声不断?
汽车三包政策在历经了12年后终于尘埃落定,这标志着中国汽车销售体系迈向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不过,随着汽车“三包”政策实施日子的来临,各种分歧与争议并没有由此而完全消失,“经销商抬高车价”、“退车几乎没有可能”、“故障零部件如何鉴定”、“维修车重新进入流通市场”等质疑也随之喧嚣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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