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功能界定分类基本完成,定量复核后即可公布,与之相配套的分类考核方案也已经制定。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表示,国企功能界定分类是今明两年国企改革的一项重点和难点。
2015年12月底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此外,国资委还明确表示,商业类国有企业分三种不同情况:一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二是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三是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商业类国有企业。
国资委负责人表示,商业一类国企的改革方向是,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对于商业二类国企的改革,改革的方向是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同时也要积极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
在分类定则考核中明确,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责任使命,兼顾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性质,明确不同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建立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此外,《经济参考报》还暗示,基于国企分类基础之上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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