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务网
正在更新
行业看点
您现在的位置: > 中华商务网> 冶金原料> 炉料> 推荐资讯

两部门将严查双节高速路免费实施情况

  • 2012-9-25 9:50:32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作者:
  • 投稿
  • 打印
  • 收藏
  • 分享到:
导读: 据《人民日报》9月24日消息,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20多个省市公布了双节期间高速公路免费的实施细则。大部分省份明确规定,包括机场高速和桥梁、隧道在内的收费公路免费。
关键字: 高速公路 免费

据《人民日报》9月24日消息,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山东等20多个省市公布了双节期间高速公路免费的实施细则。大部分省份明确规定,包括机场高速和桥梁、隧道在内的收费公路免费。

在公布的省份中,只有湖北明确规定:武汉机场高速公路和武汉市城市路桥隧收费所涉道路暂不纳入免费通行范围。

中投顾问交通行业研究员申正远认为,要想确保细则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切实实行,需要交通部、路桥公司等相关主体的积极配合。

20余省市公布免费细则

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9月24日发布的最新消息,山西省交通厅2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山西省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实施方案相关细则。

山西省交通厅表示,双节期间,免费通行的具体时间段是9月30日00:00至10月7日24:00,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全省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经营性公路)。

届时,山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站(点)施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对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按这一管理模式放行。

根据 《人民日报》9月24日消息,随着中秋、国庆双节的临近,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做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截至9月23日,已有北京等20多个省市公布了国庆假期收费公路免费的实施细则。

大部分省份明确规定,包括机场高速和桥梁、隧道在内的收费公路免费。而只有湖北明确规定:武汉机场高速公路和武汉市城市路桥隧收费所涉道路暂不纳入免费通行范围。个别省份车辆标准宽松,重庆规定7座及以下客货两用车也免费。

两部门将暗访严查实施情况

9月24日,记者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获悉,日前,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向各省(区、市)监察厅(局)、纠风办提出要求,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出具体部署。

两部门指出,今年中秋节、国庆节连休日是第一个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节假日。双节期间,各地要对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免费通行政策的落实情况;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服务和收费情况;“绿色通道”政策执行情况等展开检查。

两部门进一步表示,首先检查各地执行免费通行的时间、车辆、收费公路是否符合《通知》的要求;对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借机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节日期间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政策落实,保证“绿色通道”畅通;加强公路通行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涉路涉车部门执法人员巧立名目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强调,对凡是拒不执行免费通行政策,借机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严格追究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节日期间,国务院纠风办将组织对部分省执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情况进行暗访检查。

专家:交通拥堵应急预案要跟上

日前,交通运输部召开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指出,今年“十一”长假,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8天,又是国务院批准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第一个节假日。全国公路水路客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自驾车旅游出行的车辆将会增加,也会带动水上运输量出现较大的增长。道路的客运量仍然是以中短途为主。重点城市和旅游地区客流量将明显增加。

他预测,客流的高峰量预计会在9月30日和10月7日出现。单日客流最高峰预计出现在休假的第一天,即9月30日,预计将达到8600万人次。预计全国道路客运量日均发送8090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8.9%;水路客运量日均160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4%。

申正远指出,要想确保细则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切实实行,需要交通部、路桥公司等相关主体的积极配合,并制定出一套合理的交通拥堵应急预案。

(关键字:高速公路 免费)

(责任编辑:00185)

相关信息

研究报告

推荐资讯
行业动态
最新供应
最新求购
【免责声明】
中华商务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冶金原料产业频道: 炉料 | 铁合金
中商数据-研究报告-供求商机-中商会议-中商VIP服务-中文国际-English | 钢铁产业-化工产业-有色产业-能源产业-冶金原料-农林建材-装备制造
战略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客户服务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1 Chinaccm.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中华商务网版权所有 请勿转载
本站所载信息及数据仅供参考 据此操作 风险自负 京ICP证030535号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盛世龙源12号楼 邮编:100022
客服热线:010-5166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