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环保部日前印发《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支持新疆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将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与保护、环保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大力支持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实施细则》明确,今后环保援疆工作将逐步解决大气、水、生态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改善重点区域流域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总体恶化趋势,增强生态安全保障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扎实基础。
环保部将支持新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电力、钢铁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支持全面实施《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治理建设项目规划》,加大中央投资补助力度。
在总量减排方面,支持新疆遏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过快增长的态势;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支持新疆抓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施塔里木河流域、艾比湖流域综合治理。支持新疆在阿克苏、库尔勒、石河子等地集中布局印染产业,逐步淘汰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2014—2023)》以外的纺织印染工序。
在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支持赛里木湖、博斯腾湖等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程;在生态建设与保护方面,积极协调支持新疆扩大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并深入推进“以奖促治”政策。
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战略基地,目前新疆煤炭、煤电、石油、天然气等生产基地正在加快建设,对此,环保部将支持新疆加强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此外,环保部也将在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防范环境风险等环保能力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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