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据财政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原产于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的进口货物适用《〈亚洲-太平洋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协定税率。下调部分亚太国家的进口关税,并公布了其他关税下调的产品清单。这份清单包括化学品、农产品、医疗用品、服装、钢铁和铝制品,这些产品分别获得不同程度的关税税率下调。
其中,大豆进口关税税率从3%调降至零。不锈钢方面,主要集中对于不锈钢热轧平板从10%下调到9.3%,其他不锈钢条、杠及不锈钢制法兰等进口关税亦进行了适当调整。
除此以外备受关注的钢铝制品也有部分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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