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进入第二阶段,按照工作方案要求,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的216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49个;90个督查组对汾渭平原11城市的83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89个。其中,检查清单内涉气“散乱污”企业828家,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12家,占比为1.4%;未发现清单外涉气“散乱污”企业。检查清单内应淘汰燃煤锅炉企业275家,发现1台燃煤锅炉未拆除,占比为0.4%;发现清单外应淘汰燃煤锅炉2台。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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