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相关部门就2018-2019年钢铁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进展情况做了汇报,相关内容为:
一、钢铁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安排情况确定秋冬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实施期限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共182天)。将全市钢铁企业错峰生产绩效进行了等级划分,考虑到实际情况,最终全市秋冬季钢铁企业高炉错峰限产产能为1859.22万吨,超过去年采暖季高炉错峰限产实际完成任务量271万吨,限产比例按31.55%调控。
二、督导检查错峰生产方案落实情况针对钢铁企业对秋冬季错峰限产任务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一是严督不得以高炉控风减氧、短期闷炉休风检修等减产方式替代错峰生产限产,其减产量不能纳统为错峰限产完成量;二是进行保供暖最小生产负荷核查,初步认定,除5家钢铁企业可以适当延长错峰生产时限外,其他企业均按现有市达错峰生产方案执行,不得随意延长错峰生产时间,须在2019年3月31日前宪成秋冬季错峰限产任务。
三、实际执行情况唐山市钢铁企业错峰生产实际执行落实情况分为两类。第一类,按市达错峰生产方案要求执行到位的,包括9个县(市)区的24家钢铁企业。第二类,按市达错峰生产方案要求未执行到位的,包括6个县(市)区的11家钢铁企业。目前正积极协调督导县(市)区和企业按要求调整落实错峰生产方案,并上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下步工作建议一是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本地钢企严格落实好错峰生产主体责任,错峰生产任务落实到具体装备,工序和具体时间期限,确保按要求将停限产任务量全部足额执行到位。二是加强目常督导巡查。三是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与错峰生产紧密结合,督导钢铁企业及时调整“一厂一策”方案,加大高炉停限产力度,提高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停限产比例,保证秋冬季钢铁行业错峰生产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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