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最新会商,我市28日至30日地面风向以偏南为主,气温回升,湿度增大,且受逆温影响,整体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逐步积累,将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按照省预警中心《关于建议做好近期空气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指挥部决定自2019年1月28日8时至30日12时,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如需延长应急响应,另行通知),其中,港口集疏运车辆禁行措施起止时间为1月28日8时至30日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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