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公布数据:该市磷矿采矿权从原来的114个减少到51个,磷化工规模企业达到29家,磷化产业总产值达到575亿元,培育出宜化、兴发等一批重点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
近年来,宜昌市不断规范磷矿资源管理,以采矿权为纽带,采取联合、兼并、参股等形式,推动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实现上下游企业科学对接,采选加一体化,创造出矿产资源管理“宜昌模式”。
该市规定,新上磷矿开采项目必须有深加工项目或与深加工企业联营,实行采选加一体化;没有磷矿资源的县市不得新上直接耗用磷矿石的加工项目;对于未经批准新上不符合产业规划的磷化工项目,不提供建设用地、不提供磷矿资源;全面清理和重新编制开采企业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严格推进矿产全层开采,大力扶持中低品位矿石采选和利用,对采选加一体化的企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优先配置磷矿资源。将高品位磷矿优先用于磷精细化工和高浓度磷复肥生产,中低品位磷矿主要用于普通磷肥生产企业和选矿项目生产;根据省内加工企业用矿需求,合理确定年度开采总量,组织磷矿开采企业与磷化工企业供需见面,确定对接关系,签定供矿合同,做到“矿随单走,单随合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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