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山西省环保厅通报了全省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截至10月底,通过城中村土小燃煤设施污染整治、集中供热工程、分散燃煤供热锅炉拆除和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工程,全省11个市实际减少原煤消耗量约674万吨。
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李建宏介绍,自全省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截至10月底,11个市市辖区共对66个城中村实施整体拆迁改造,对52个城中村实施集中供热改造,累计拆除居民14702户、土小燃煤锅炉28296台;实施热源项目24个,新建换热站329座,建成供热面积4830.47万平方米;通过采取集中供热、燃气改造和清洁能源改造方式,累计拆除区域分散燃煤锅炉699台;启动10个天然气(煤层气)气源管线引入项目和18项城市输配管网工程;新增汽车加气站22座;累计对城市建成区内的太原煤气化、太化焦化、忻州云马焦化、朔州亚麻等21家重污染企业实施整体关停,对临汾市尧都区岔口河水泥有限公司、山西春光热电有限公司、山西嘉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部分生产设施实施淘汰。
据测算,在上述工程的实施下,全省11个市可减少原煤消耗量约674万吨,直接减少排放二氧化硫140267吨、氮氧化物43287吨、烟尘71403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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