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经信委召开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会议。会议解读了《吕梁市焦化行业兼并重组领导组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焦化行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兼并重组分类标准、企业定位,各县(市、区)主要任务。
按照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分类标准和晋焦兼并字〔2013〕2号文件,吕梁市焦化行业兼并重组采取资产(股权)并购和产能置换两种方式,49户机焦企业(项目)分为4类,其中兼并重组主体企业17户,限期保留企业8户,被兼并重组企业7户,关停淘汰企业17户。另外,全市还有5个已准入的热回收焦炉企业,也按要求实施兼并重组。
会议指出,17户已明确的兼并重组主体企业,限期在6月30日前变更产权,并将工商部门变更产权登记的法律文书逐级上报山西省经信委;8户限期保留企业限期在12月31日前达到200万吨级规模;7户被兼并重组企业限期在9月30日前与已明确的主体企业或限期保留企业签订资产(股权)并购协议或产能置换协议,并逐级上报;17户关停淘汰企业今年淘汰任务要按期完成;热回收焦炉企业之间实施兼并重组,产能在年底前达到100万吨;热回收焦炉企业与机焦企业兼并重组,产能在年底前达到2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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