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输欧锂离子电池检验监管的警示通报》,披露我国出口欧盟锂离子电池在进行“锂系电池的过充”项目试验时发生爆炸,不符合欧盟相关条款要求。我市不少企业或直接出口电池,或附带出口,如果因为附带电池而出现问题的话就得不偿失了。因此,相关企业要提高警惕,以免出现安全事故,引来国外通报召回。
锂电池、镍电池、镉电池等各类电池是我国重要的出口商品,在电动工具、玩具和家用电器中广泛应用。由于电池普遍含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对环境危害隐患极大。近年来,发达国家针对电池和配有电池的电子电器产品环保安全要求日趋严苛,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电池产品环保安全和加强废弃电池回收管理的法规。比如,欧盟对含有害物质的电池和蓄电池上市予以限制,并对电池回收、处理作出专门规定,其主要目标就是将电池、蓄电池、废弃电池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最小化,对电池进口设置了较高的准入门槛。美国各州则相继发布法令,禁止含汞和含PBDE阻燃剂等有害物质的纽扣电池进入市场,纽约州和加州出台了一系列废弃电池强制回收措施,要求建立全美通用回收制度的呼声也日益强烈。此外,巴西等发展中国家也开始跟进,出台了具有强制性的电池和电池组环保规定。
记者从金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局辖区共出口电池及直接产品1367批次,货值近一亿美元,而附带电池的电动工具、玩具、灯具等电子电器产品出口量更是巨大。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务必未雨绸缪,提前应对:一是国内电池行业应进一步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在提升技术工艺水平上狠下功夫,抢占市场制高点;二是高度重视国外电池法规和指令的变化趋势,关注新标准、新法规的动态,掌握其要求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三是电子电器产品生产企业应抓住契机,以绿色环保为转型升级突破口,提高原材料品质,改进生产工艺,加大科研投入,严格按照标准和法规为产品实行绿色环保认证,确保出口产品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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