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众身体健康,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我部开展了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经企业自查、省级环保部门初审、专家资料审查、督查中心现场检查,第一批共有12家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12家铅蓄电池和再生铅企业名单在我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3年1月14日-1月25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43
传真:010-66556244
电子邮件:csc@mep.gov.cn
通讯地址: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2013年1月14日
(关键字:铅蓄电池 再生铅 再生铅环保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