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公布的政府公报获悉,市政府印发《东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信局承担淘汰落后产能的日常工作,监察局、发改局等17单位联席协调。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镇街,在项目立项上被“区域限批”,不完成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停止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
联席机制中,东莞市经信局牵头负责推进水泥、平板玻璃、焦炭、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造纸、酒精、味精、制革、印染、化纤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发改局牵头负责推进钢铁、电力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镇街,实行项目立项“区域限批”,指导钢铁行业兼并重组。
财政局掌握利益杠杆,负责协助主管部门争取中央、省财政奖励资金支持;根据省下达任务及东莞市实际,统筹安排市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鼓励资金,监督检查专项鼓励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且完成较好的镇街和企业,根据淘汰落后产能主管部门意见,在安排市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停止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补助政策。
另外,物价局、国税局、供电局等部门,会通过调价、停止税收优惠以及停止供电等方式,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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