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中央环保专项和中央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力度,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益。9月10日至11日,市环保局对巴林左旗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和调研。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巴林左旗白音诺尔益兴铅锌矿业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巴林左旗东方富源有限责任公司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及巴林左旗兴龙山矿业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治理项目。同时对企业提出如下要求:一是优先支持已开工建设的项目,或已完成项目审批、已落实配套资金、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支持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减排目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的项目;二是提高环保意识,近三年来恶意偷排、欠缴排污费、未切实履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不允许继续申报项目;三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及时检查、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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