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部公布了《2014年关税实施方案》。
相比2013年出口税率,2014年铜、铝、铅、锌、锡、镍等六大基本金属及其加工材、合金材、废碎料的2014年暂定税率未有变化。
小金属中,钨、钼、钽、锑、铬等及其废料的2014年暂定税率未有变化。但“未锻轧铟;铟废碎料;铟粉末”的出口暂定税率由2013年的5%下调至2%。2014年将对“铅酸蓄电池电极(仅保留电极)”执行10%的最惠国税率及5%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其他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除外)用零件(税则号列为85079090)关税从8%调整到5%。
(关键字:铅 出口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