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2009〕352号)的有关规定,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我厅提交了《云南省镇雄县海子银厂湾铅锌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经合规性审查,现将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见附件1)内容公示如下,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书面寄送《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联系单位: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
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号;邮政编码:650224;
联系电话及传真:0871-65747341。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12月16日
(关键字:铅锌矿 探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