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进行质量监测,结果显示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电动自行车车用铅酸电池不合格项目为:-15 低温容量不合格、2小时率容量不合格,存在虚标容量、夸大蓄电池工作效率、误导消费者问题。电动自行车充电器不合格项目为:标志和说明,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北京市工商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监测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3户经营主体立案调查处理,案件正在办理中。本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召回、下架、退市等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后,北京市工商局将不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首都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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