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2014年广东省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0%。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韶关、惠州、江门、清远、汕头、潮州和顺德等9个地市(区)20家生产的铅酸蓄电池产品20批次,依据GB/T 5008.1-2013 《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22199-2008《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起动用铅酸蓄电池的储备容量、-18℃低温起动能力、耐振动性能、干式荷电蓄电池起动能力、电解液保持能力、气密性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的2h率容量、过放电、-15℃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特性、充电接受力、耐振动能力、安全性、开闭阀压力、防爆能力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标称乐昌市坪石星宇蓄电池厂、开平市苍城镇开航蓄电池厂、清远市亿源电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铅酸蓄电池产品不合格,涉及储备容量、-18℃低温起动能力、耐振动性能3个项目。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已责成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全国联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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