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废旧蓄电池综合再利用含铅废气治理工程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废旧蓄电池综合再利用含铅废气治理工程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废旧蓄电池综合再利用含铅废气治理工程项目设备及安装工程1.2项目基本情况:设备改造1.3工期:60日历天1.4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二、招标范围: 项目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环保设备。
7、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热人身份证复印件各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招标人名称: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 13462328829八、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63977434 15937165815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2014年12月2日
(关键字:废旧蓄电池 含铅废气 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