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后督察二组,对临沭县上报的已经完成清除的土小污染企业进行了后督察,经过集中后督察,未发现土小污染企业“死灰复燃”的情况。其中,发现一处镀锌厂未拆除完毕,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求镀锌厂负责人立即完成拆除。同时,还对临沭县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情况进行了督察。
12日上午,后督察二组到达临沭县之后,首先检查了临沭县关于土小污染企业清理取缔情况以及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情况的资料。之后,后督察二组工作人员来到临沭县中医院。据中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原来用于医院供暖的4吨小锅炉已经拆除,现在医院也已经纳入了集中供暖。后督察二组的工作人员现场检查了锅炉间,发现锅炉已经完成拆除。
随后,后督察二组开始对抽查的临沭县大兴镇、店头镇、曹庄镇等地的土小污染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其中,在店头镇的一家镀锌厂,工作人员发现虽然设备已经拆除,但现场还有少量原料,并且用于生产的水槽还未完全拆除干净,所以现场要求镀锌厂负责人拆除完毕。除此之外,其他土小污染企业已经完全拆除。
“对于您反映的曹庄镇大哨南湖村,常林集团内有炼铝的情况,经过实地检查,发现炼铝设备已经完全拆除。”对于12345市民热线反映的问题,后督察二组的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实地检查,并且向投诉市民进行了反馈。
据了解,今年以来临沭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90余人次,下达政府关停令20份,拆除土小污染企业58家,移交公安机关1家。建成区内10台10吨以下承压燃煤锅炉,9台已经注销,其中1台将于近日完成整治。另外,建成区内的16台10吨以下常压燃煤锅炉,12台已经拆除完毕,3台改造完毕,1台已经张贴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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