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首次审议的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拟删除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的规定,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变为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
业内专家认为,此举有助进一步释放银行信贷投放空间,降低融资成本,促使银行经营更为灵活和多元化。更重要的是,这体现了我国银行业监管继续向国际标准接轨。
取消存贷比考核时机成熟
存贷比是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为防止银行信贷过度扩张带来的风险,1995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1995年以前,银行经营缺少独立性,这使得政府的宏观管理“一收就死、一放就乱”。随着中央宏观调控体系的间接化、市场化,银行改革也逐渐强调自主性,放弃直接干预银行经营,改用存贷比等指标,通过约束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间接调节银行信贷、控制流动性风险。在当时,存贷比考核是银行监管改革的进步。
但是,随着经济、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存贷比监管已不适应当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多元化和业务创新发展的需要。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变为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符合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要求,有利于增强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是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稳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
有利于调结构稳增长
“此时取消存贷比监管,将释放银行的信贷空间。并且,随着稳增长步伐的加快以及实体经济资金需求的加快,银行贷款将持续恢复,存贷比的取消也将避免后期对银行放贷能力的束缚,有利于稳增长。”中信建投分析师认为。
长江证券分析师刘俊认为,取消存贷比监管,将使银行负债结构更有弹性。在兼顾稳定与成本的前提下,银行将可以更加自由地在银行间、金融债券、存款之间选择负债类型,尤其是在当前银行间流动性宽松格局下,有利于稳定银行的负债成本,减少银行之间对存款的竞争,为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后的平稳过渡提供缓冲。
此外,存贷比监管的取消也将使得货币政策更有效率。中信建投分析师认为,此前受制于存贷比的压力,银行不得不选择将部分信贷转移至表外,从而增加了不必要的通道成本。存贷比的取消,有利于减少银行资金到达实体经济的中间环节。从理论上来说,此前券商、信托等的通道业务利润可由银行和实体经济共同分享,从而增加银行的资产端收益,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不过,业内专家普遍认为,虽然存贷比监管取消,但对信贷扩张不宜过分乐观,资本金监管、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等因素都将影响银行的放贷能力,加之当前贷款需求不足,决定银行不会大幅增加放贷。
流动性监管向国际标准靠拢
存贷比监管此前是银行流动性监管的法定指标,将其取消后,未来银行的流动性监管将采用何种方式?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如果存贷比监管取消,未来的银行流动性监管指标大概率将由巴塞尔协议III中的流动资金覆盖率(LCR)与净稳定资金比率(NSFR)来胜任。
相较于较简单的存贷比率监管,LCR和NSFR流动性监管指标所覆盖的资金来源和运用都更为全面。所以,其比存贷比率这一传统指标更为准确,也更接近流动性监管的实质。
业内专家认为,取消存贷比监管,替代为实质性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可使银行更加纯粹的根据自身业务开展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避免特定监管指标对业务的干扰,同时,这也体现了银行监管向国际标准逐步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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