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有色金属产能过剩问题,2015年5月1日,国务院取消铝加工材的出口关税,鼓励铝加工企业扩大对外出口。随即,5月16日国务院又公布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将有色、钢铁、建材、铁路等作为重点行业,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目前国内铜材行业的产能、产量均居于高位,但产品同质化令国内市场饱和,却又苦于无出口优势(产品的性能优势、价格优势)。同样作为产能过剩的铜加工材,国家在鼓励出口方面有哪些政策可以利用?
进口关税与出口关税
进口关税是一个国家的海关对进口货物和物品征收的税赋。征收进口关税会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提高进口商品的市场价格,影响外国商品进口数量。因此,征收进口关税作为限制外国商品进口的一种有效措施,被各国政府广泛采用。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以暂定税率的方式,下调部分进口关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将784种进口商品的关税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国家对铜产品分为80小类即80个税则号进行关税监管。一般称编码7401-7405为铜原料,7406-7412为铜加工材,7413-7419为铜制品。
关税可以提高交易门槛,影响交易行为的进行。对于我国缺乏的铜原料,进口关税比较低,关税在2%以下,鼓励大量进口。铜加工材的进口关税在4%~8%之间,铜制品则采用较高的关税,限制国外铜制品进入国内市场。
2014年中国全年进口铜材60.4万吨,其中41.5%为铜箔,而铜箔进口价格是出口价格的185%。因此,提高铜材进口关税,对限制国外铜材参与国内市场竞争作用有限,并且也不符合现代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
出口国海关根据关税税则对所征收的关税。征收出口税的目的一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二是限制重要的原材料大量输出,保证国内供应。三是提高以使用该国原材料为主的国外加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削弱其竞争能力。四是反对跨国公司在发展中国家低价收购初级产品。
目前,我国铜原料出口征收5%~15%不等的出口关税,对铜加工材和铜制品已经全部免征出口关税。
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制度。出口产品退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为了使本国出口货物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货物具有相对平等竞争的税收条件,在客观上有利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增加出口,扩大出口创汇。目前,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符合世贸组织规则。
出口退税是我国外贸政策的重要部分。通过对外需的调节而对整个经济增长起到拉动作用,在鼓励外贸出口、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中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使中国出口环境恶化。1998、1999年商品出口比上年增加分别是0.5%和6%。为了推动出口,政府从1998年6次提高了出口退税率,1999年又2次提高了出口退税率。两年9次提高出口退税率推动了出口的增长。2000年出口比上年增长27.9%,2002年比上年增长22.3%。
增值税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征税率,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最佳出口退税率就是在不违背经过国际协调的国内商品税课税的基本原则下,能够实现国家福利最大化。在研究是否应该调整铜材出口退税率前,必须清楚退税率影响的是出口商品的价格,而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和销售总收入有密切关系:如果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小于1,价格上升会使销售收入增加;如果需求价格弹性系数大于1时,那么价格上升会使销售收入减少,价格下降会使销售收入增加;如果需求价格弹性系数等于1,那么价格变动不会引起销售收入变动。
对于出口商品,减免税收不一定会使出口国收益增加,它与外国对本国出口商品需求价格弹性有关:外国对本国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越低,意味着外国消费者对出口征税引起的国际市场的上升反应越差,需求变化就小,有利于出口国将出口征税转嫁到国外,出口商品的税率就越高,出口退税率自然就越低;如果外国对本国出口商品需求弹性越大,商品的出口税率就应该越低,出口退税率越高;如果外国对本国出口商品的需求弹性无限大,出口商品征收的出口税无法使国外消费者接受更高的价格,出口征税只能使本国福利减少,此类商品的税率应该为零,出口退税率为国内商品征税税率。
中国虽然是铜加工生产和消费大国,但目前并不是强国。现阶段中国铜加工产品在国外竞争力很弱,欧洲、美国、日本铜加工企业众多,铜加工材作为工业原材料,各国产品性能接近,需求价格弹性较大,替代国家众多。因此,中国铜加工材的出口税率越低,出口退税率越高,越符合国家福利最大化的原则。
由于受国内外社会、政治等因素,2003年前,中国出口退税制度经过多次变化。2004年1月1日实行出口退税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责机制;2005年、2007年进一步取消、调低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商品的出口退税,同时提高高科技和高附加值商品的退税率。2006年铜加工材的出口退税率为13%,2006年9月15日将大部分铜加工材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到5%,个别为8%。2008年12月1日将7411101900-7411290000铜管出口退税由5%提高到9%。2009年4月1日,将7411101900-7411290000铜管的退税率提高到13%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21类铜材原有的5%的出口退税。2015年1月1日对10种铜材的出口退税提高到9%,电子铜箔提高到17%。
提高铜材出口退税率利大于弊
近年来,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一直在争取提高铜加工材的出口退税率。2015年除粉末和铜管附件外,主要铜加工材的出口退税率。
2014年铜加工材出口铜材50.8万吨,如果退税率提高,出口相应增加。以2014年出口为基准,如果2015年铜及铜合金棒型、线、板带材出口退税统一提高到13%,涉及出口产品73788吨。提高退税后,出口估计增加30%,可增加出口2.2万吨。目前铜材附加值不高,按照平均吨产品退税1000元,国家由于提高退税率而减少的税收约2200万元/年。
铜板带是近年来我国投资最大的铜加工产品,许多企业装备精良、起点高,本身就是以取代进口、出口创汇为目标建设的。为此,国家投入巨额资金进行扶持。但是,随着经济速度放缓,铜板带产能过剩严重。扩大出口,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是铜板带消化过剩产能的主要措施。2014年,中国铜板带进出口价格比为1.03,即进口铜板带平均价格比国内出口产品高3%,如果先将税则号74091110-74099000铜板带出口退税由现行的9%提高到13%,我国铜板带在国际市场立刻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至少可以增加10000吨以上出口。国际市场的竞争,会更快提升中国铜板带的性能优势,扩大国内应用,减少进口,全面提升中国铜板带的竞争力。铜板带出口退税率提高,虽然国家减少税收约600万元,但铜板带企业外贸产量扩大,国际竞争力提升,这是真正的扶优扶强。
2014年我国的税收收入103768亿元(已扣除出口退税),突破10万亿元大关,增长8.8%。减少2200万的税收,实现铜加工产业振兴,也是值得的。
国际贸易对进出口政策十分敏感。由于出口退税率上调降低了中国出口铜加工产品的成本,使得中国铜加工材的国际竞争力得以加强,势必会影响了一些国家铜材的生产和销售商的利益,而产生贸易摩擦。自2009年10月美国开始对中国铜管进行的“反倾销”以来,国外对中国的铜产品反倾销调查不断,美国、巴西、加拿大等发起多起对来自中国铜管的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2015年3月5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宣布,决定对海亮股份在内的42家中国公司所生产的精铜管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进口关税,征税额度为每吨1853.69至2129.08美元。
5月份出台铝加工产品零关税后,6月1日起,中国再降低一批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平均降幅超过50%。密集调整的进出口政策,给提高铜加工材出口退税率提供了可能。
中国出口的放缓更大程度是源于发达国家消费需求的萎靡。如果盲目要求提高出口退税率,用财政资金补贴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实质是用中国的钱来补贴世界,并不利于国内的产业升级。铜加工产业,特别是高精铜板带,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提高出口退税率,利大于弊。
上调铜加工材退税率,仅仅是扩大铜材出口的一个措施。中国铜加工材竞争力,关键在于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质量,提高行业自律。否则,提高铜材出口退税后,部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会故伎重演,恶意竞争,把国家的优惠全部让利,企业并没有从退税中真正获得收益,这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政府补贴了外商,违背了提高出口退税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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