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铅锌矿进出口税率维持不变。
铅矿砂及其精矿(税则号:26070000)维持出口税率30%不变,锌矿砂及其精矿(氧化锌含量大于80%的灰色饲料氧化锌除外)(税则号:26080000)维持出口税率30%不变。其他主要含铅的矿灰及残渣(税则号:26202900)暂定税率10%,同2015年持平。
铅锌矿砂及其精矿的进口均不收取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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