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理事会通过接受中国加入该行的决议。在履行国内相关法律程序后,我国将正式成为该行成员。中国将以非借款成员国身份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该行不在中国开展业务。中资企业和金融机构可与该行在借款成员国开展项目和融资合作。
在接受中国加入前,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共有66个成员,包括64个成员国和欧盟、欧洲投资银行2个机构成员。成员国中,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其境内开展业务的国家为借款成员国,共36个,不在其境内开展业务的国家为非借款成员国,共28个。非借款成员国中欧洲国家占多数,包括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非欧洲国家包括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和澳大利亚等。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成立于1991年,总部设在英国伦敦,是欧洲地区最重要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之一。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目前在36个国家开展业务。借款成员国包括波兰、匈牙利等中欧及巴尔干半岛国家,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等东南欧国家,乌克兰、白俄罗斯等东欧及高加索国家,哈萨克斯坦、蒙古等中亚国家,埃及、约旦等地中海东部和南部国家,以及希腊、俄罗斯和土耳其。另,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于2007年起停止在捷克开展新业务,捷克成为该行目前唯一“毕业”成员。
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主要开展项目贷款、股权投资、信用担保等投融资业务,同时专注于区内国家及转轨经济研究,定期发布相关报告,提供技术援助与发展咨询。与其他多边开发机构一样,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不吸收储户存款,不开展个人银行业务,主要运营资金来源于国际资本市场融资。
在谈到中国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意义时,央行相关人士表示,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专注于转轨经济研究,现开展业务国家位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中国是世界最大的转轨经济体,加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有助于双方分享经济转轨与发展经验,为中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提供新机遇,同时也将推动中国与该行其他成员在更宽领域和更深层次开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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