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环保局第二环保所联合石壁街有关部门查处一宗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犯罪行为。
有群众向第二环保所反映,石壁街石韦路大洲村路段有人倾倒废旧电池,该所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调查。经调查,被倾倒的铅酸电池部分已经破损,电池废液流到地面,并流向路边的排水管道。环保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取证,村委协助截流电池废液,石壁街道办立即联系有处理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对现场的铅酸电池进行清运处置,石壁街派出所将涉嫌倾倒铅酸电池的人员控制。至当天下午14时许,被倾倒的铅酸电池及流出的废液已清理完毕。
经现场初步鉴定,被倾倒的废旧电池为铅酸电池,铅酸电池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其他废物”的分类,属于危险废物,且被倾倒的废旧电池重量超过3吨,相关人员行为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区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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