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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曝光5家企业新能源车补贴违规超10亿元

2016-9-9 9:57:50来源:第一财经作者:
  • 导读:
  • 在9月8日财政部召开的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专项检查通报会上,5家车企涉嫌虚假、违规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累计超过10亿元的典型案例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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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能源车

持续8个月的新能源汽车骗补调查有了公开结果。

在9月8日财政部召开的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专项检查通报会上,5家车企涉嫌虚假、违规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累计超过10亿元的典型案例被曝光。

通报公布了对这5家被曝光车企的处理结果:除取消中央财政补贴资格、追回预拨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外,还需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罚款,违规车企的问题车型也将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上予以剔除。

苏州吉姆西虚报骗补2.6亿

这五家车企案例包括,(一)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通过编造虚假材料采购、车辆生产销售等原始凭证和记录,上传虚假合格证,违规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方式,虚构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业务,虚假申报2015年销售新能源汽车1131辆,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156万元。

(二)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

(三)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54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574万元。

(四)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327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810万元。

(五)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252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560万元。

财政部表示,恶意骗补情节最严重的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取消其中央财政补贴资格,2015年生产的全部车辆中央财政不予补助,追回2015年度预拨的全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其整车生产资质。

图为苏州吉姆西公司

对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追回2015年度2416辆违规上牌车辆获取的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50%处以罚款。同时,自2016年起取消上述4家企业中央财政补贴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问题车型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予以剔除。对上述4家企业2015年生产销售的其他新能源汽车,由当地监管部门逐一严格审核后重新申报,确无问题的车辆可按原政策中央财政继续予以补助。

上述4家企业何时恢复执行中央财政补贴政策,视地方政府和企业整改情况而定。届时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共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恢复执行财政补贴政策,但不恢复预拨财政补贴资金资格。

对“有车缺电”和“标实不符”企业追回补贴并罚款

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开始,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补助,截至2015年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334.35亿元。

然而,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个别企业受利益驱动,违反相关法律骗取和违规谋取财政补贴,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造成恶劣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6年年初,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对2013年至2015年已获得和已申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全面开展核查,共涉及90家主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40.1万辆新能源汽车,还抽查了13.3万辆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状态。

对于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表示,将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是对存在“有车缺电”和“标实不符”问题的企业,追回2013、2014年问题车辆已获取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罚款;对2015年问题车辆不予清算。对涉及此类问题的企业2016年财政补贴预拨资格予以取消,但其依法合规生产销售的车辆,仍可按规定申报财政补贴。

二是对闲置车辆在2015年清算中暂扣中央补助全部或50%的中央补助。

其中:对于车辆符合出厂标准但出售对象是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提前谋取补贴的,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暂缓清算,待车辆卖给终端用户并实际应用后,再按实际交付和应用年度的补助标准进行申报,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再予清算。对于车辆虽然卖给终端用户、但在获取财政补贴后闲置的(不含租赁公司类),在清算时只按正常补助标准的50%结算。一年后达到利用率标准再拨付余款。如一年后仍然闲置,则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上述问题严重程度,财政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向问题企业所在的省市地方政府进行通报,要求当地政府进一步核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交当地行政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及检察机关处理。对相关企业骗取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由地方参照上述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财政部称,下一步将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上述处理原则,对相关企业报送的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数据进一步审查核实,积极稳妥做好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对财政部此次检查未涉及的企业,由地方开展进一步核查。同时,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修订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及时提高准入门槛,引领技术进步,适时采取补贴退坡办法,促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尽快步入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

(关键字:新能源车)

(责任编辑: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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