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运输市场变化情况,经路局研究,决定对2016年四季度货运价格策略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1.出局钢材项目各货运中心自主议价权限为20%,其他品类出局项目(皮棉除外)各货运中心自主议价权限为15%。
2.出局化肥、焦炭、块煤入箱暂不执行竞争性一口价。
3.出局煤炭整车运价在标准运价基础上上浮5%;神华新疆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往兰州以西整车煤炭暂不执行竞争性一口价。
4.出局铝锭、聚氯乙烯价差系数控制在8%以内;粮食入箱项目价差系数控制在12%以内;出局氢氧化钠(项目号001620157)价差系数由15%调整为8%。
5.成都、昆明局限制口去向暂停执行竞争性一口价,钢材、皮棉、铝锭、聚氯乙烯、粮食入箱、氢氧化钠按前述规定执行。
6.出局批量议价吨公里收益率:成都局、昆明局限制口去向不低于0.125元/吨公里,其他去向不低于0.115元/吨公里(图定班列除外)。
7.此次运价调整,对于前发乌铁价电〔2016〕383号确定的路局重点大客户,授权各货运中心、口岸站实施自主议价。
8.对于超出货运中心自主议价权限的项目,需报路局审核批复。
9.以上条款涉及暂不执行竞争性一口价的2016年10月11日起执行,涉及运价调整的2016年10月13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为2016年10月31日止。
10.前发乌铁价电〔2016〕1029号《关于公布2016年四季度货运价格策略的通知》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乌鲁木齐铁路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
(关键字:铝锭 氢氧化钠 运费)